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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 第一部分:出国前特别提醒
第一部分:出国前特别提醒
2012-12-18 11:14

    一、登录外交部网站和中国领事服务网,查询中国各驻外使、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、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。若目的地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,则可了解其周边国家的中国使、领馆的地址与电话,以便就近求助。

  二、检查护照有效期(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一年以上),以免因护照有效期不足影响申请签证,或在国外期间因护照过期影响行程。

  三、办妥目的地国签证。确保自己已取得目的地国的入境签证和经停国家的过境签证,签证种类与出国目的相符,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与出行计划一致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根据国际惯例,即使您已取得一国签证,该国也有权拒绝您入境而无需说明理由。

  四、核对机(车、船)票。仔细核对票面上所显示的登机(车、船)时间、地点以及联程票的前后衔接是否正确。

  五、了解您的旅行目的地国。尽可能收集目的地国的风土人情、气候情况、治安状况、艾滋病、流行病疫情、法律法规等信息,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。

  六、购买必要的人身安全和医疗等方面保险。您将要面对国外陌生的环境,存在一些安全方面的隐患,而国外医药等费用普遍较高,建议您选择合适的险种,以防万一。

  七、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,并随身携带接种证明(俗称“黄皮书”)。

  八、有条件的话,最好做一次全面体检。

  九、严禁携带毒品、国际禁运物品、受保护动植物制品及前往国禁止携带的其他物品等出入境。

  十、慎重选择携带个人药品。许多国家对药品入境有严格规定,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,出国前应了解有关国家的海关规定,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所携药品的品种和数量。

  十一、如因治疗自身疾病必须携带某些药品时,应请医生开具处方,并备齐药品的外文说明书和购药发票。

  十二、注意目的地国海关在食品、动植物制品、外汇等方面的入境限制。如携带大额现金,必须按规定向海关申报。切勿为陌生人携带行李或物品。

  十三、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联系。出国前应给家人或朋友留下一份出行计划日程,约定好联络方式。建议您在护照上详细写明家人或朋友的地址、电话号码,以备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。护照、签证、身份证应复印,一份留在家中,一份随身携带,还要准备几张护照相片,以备不时之需。

  十四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,遵守当地法律规定,注意交通安全(在实行靠左行驶的国家应尤其注意)。

  十五、严格按照签证或居留许可上允许的时间在有关国家停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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