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办理方式的通知
2015-06-25 12:37
一、自2015年7月1日起,“出境定居离退休、退职人员健在确认表”将改为“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”(见附件)。申请人请持本人有效护照、居留证到我馆申办并填写上述资格审核表。
二、如申请人因年老体弱或路途遥远等原因,不能亲自来我馆申办,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。代理人须提交本人有效护照、居留证和申请人有效护照、居留证及30天内办理的委托公证书。连续3年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,第4年应由申请人自行前往使领馆办理一次。
三、上述资格审核表即办即取,无任何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