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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公护照换发补发
2025-02-11 16:20

一、适用人员

(一)持用的因公护照过期、有效期不足半年或签证页即将用完的公派常驻人员等;

(二)持用的因公护照遗失、被盗或损毁不能使用的公派常驻人员等。

二、所需材料

(一)如实、完整、准确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回国证明申请表》(点击查看“常见表格下载”);

(二)2张证件照片(点击查看“照片要求”);

(三)护照原件(仅适用于护照换发情形);

(四)护照资料页复印件(如有);

(五)护照遗失、被盗或损毁的情况说明(点击查看“常见表格下载”)(仅适用于护照遗失、被盗或损毁补发情形);

(六)其它使领馆要求补充的材料。

请注意: 因公护照换补发需由国内派出单位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,使领馆将根据国内原发照机关的通知办理。因公临时出国人员护照如在国外损毁、遗失或被盗,应由团组团长出具相关证明,相关人员向使领馆申请旅行证回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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